- 一、对下列信件范围不予受理:
- (一)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;
- (二)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- (三)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- (四)公开侮辱他人、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;
- (五)反映非行政管辖范围内问题的;
- (六)不属于政务职能范畴的。
- 二、注意事项:
- (一)信件内容一事一件,提交信件成功后,工作人员会及时处理,请不要再重复提交。
- (二)反映问题,尽量客观公正,具体详细。
- (三)反映有关情况应按规定格式填写。
- (四)请您在信件中使用文明用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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